关于我校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网上报名的相关通知
新闻发布时间:2023-05-04 点击量: 次
根据苏教学函〔2023〕6号《省教育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关于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网址:http://doe.jiangsu.gov.cn/art/2023/4/28/art_58320_10879943.html)。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5号)(通知网址: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12/6/art_58382_10699571.html)。
为做好我校符合上述通知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网上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通知信息请务必仔细认真读完整):
一、报名对象(满足以下任一情况即可)
1、我校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且于2023年春季退役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
2、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5号)有关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次“专转本”报名。已报名参加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的,不得重复报名。
二、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12日;
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6月2日至3日。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方式及要求
具体报名及志愿填报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四、资格审查
1、各二级学院负责初审并收集退役士兵资料
退役士兵初审信息涉及:
应征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军人身份、退役时间、军功授予、学籍学历信息、在校期间荣誉等情况(详见附件: 2023年4月28日省教育厅通知 符合条件退役士兵“专转本”报名资格信息明细表.xlsx)。
退役士兵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退役士兵证复印件(复印有照片及有批准机关的那一页);
(3)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身份证明复印件(需说明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等信息,需盖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章)。
提醒:所有退役士兵考生请确保自己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证,后果自负!
各二级学院初审负责老师:
学院 |
教务办公室 |
联系教师 |
联系电话/邮箱 |
软件与大数据学院 |
工业互联网大楼1019 |
王老师 |
86338182/1449426838@qq.com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工业互联网大楼1119 |
郑老师 |
86338202/970651470@qq.com |
电子工程学院 |
实训楼SB302 |
蒋老师 |
86338140/793968981@qq.com |
智能控制学院 |
实训楼SC304 |
姜老师 |
86338135/244901348@qq.com |
数字经济学院 |
实训楼SC502-4 |
杨老师 |
86338170/380223156@qq.com |
数字创意学院 |
教学楼D109 |
于老师 |
暂无座机/26369829@qq.com |
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教务办负责教师。
2、教务处复审退役士兵资格
教务处依据二级学院初审结果对退役士兵资格进行复审。
3、最终审查结果
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高校应按照报名要求负责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军人身份、退役时间、军功授予、学籍学历信息、在校期间所获荣誉等情况。
五、免试入学方法
(一)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原则上均须参加由有关高校组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二)考查时间:2023年6月18日。
(三)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由各专业大类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职业技能综合联合考查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由报考院校组织。
六、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招生组织领导、考查内容与方式、录取、入学报到等工作参照《省教育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6号)实施。
(二)2023年春季退役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如在报名截止时能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核,可参加本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如在报名截止时未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核,可参加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
(三)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未尽事宜由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解释。
教务处
2023.5.4